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组织机构 > 区县 > 延庆区
延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北京市延庆县机构改革方案》,延庆县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文明办)是负责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县委工作机构。县文明办挂靠在县委宣传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
(二)指导、检查、协调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命名、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组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单位(行业)、文明居民区、文明旅游景区及军(警)民共建等活动。
(四)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依据上述职责,县文明办内设2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科
负责处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文件打印收发、会议通知、车辆管理等工作;完成绿化、献血、环境卫生、计划生育及“创安”等项工作;协助本部门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创建科
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部署,制定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年度计划;提出指导、检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总结评比、命名表彰意见;起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材料;同时,负责组织协调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文明办机关行政编制为6人,其中:主任1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
办公地址:延庆县延庆镇西街1号
邮政编码:102100
电话:69178290
传真:69142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