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通州区文明办)作为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完成首都精神建设委员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参与制订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起草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检查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研究制定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市民思想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三)负责协调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通州区与驻通中市属单位、部队等方面的工作关系。
(四)承办首都文明办、区委、区政府和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通州区文明办设1个创建科。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创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文明家庭的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负责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人物的评选审核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总结推广经验;负责通州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调查研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起草有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文件、领导讲话和其他重要文稿等;负责公文处理、档案、信息、简报等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通州区文明办行政编制为5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调研员1名,副调研员1名,科员1名。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大街113号,
邮政编码:101149
电话:69552548
传真:69540580
Email:tzhwm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