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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根据平谷区委、区政府《平谷区机构改革方案》,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平谷文明办)为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挂靠平谷区委宣传部,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制定平谷区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规定。
(二)提出年度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意见并组织检查、指导、实施。
(三)协调平谷区文明建设中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四)培养和树立精神文明建设中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五)组织开展创建文明乡镇、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居民区、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六)组织开展市民思想道德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
(七)协调有关部门搞好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和机构改革精神,平谷区文明办设立了一个职能科室创建科。
三、人员编制:
平谷区文明办行政编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1名、享受副处待遇1名。
办公地址:平谷区府前街7号
邮编:101200
电话(传真):6996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