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简介
根据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怀柔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怀柔区委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怀柔区文明办是在怀柔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确定如下: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的法规、规章;拟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规划、年度目标和实施意见;起草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研究策划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的重大活动方案;
2、负责调查研究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情况;参与筹划全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文明礼仪教育;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各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督查、反馈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任务的落实情况;
3、组织评选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和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并负责本区与驻怀中央、市属单位以及驻怀部队等精神文明创建和协调工作;并负责协调全区军(警)民共建工作;
4、负责镇(乡)环境综合整治的督查工作;
5、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6、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怀柔区文明办设3个职能科室。
(一)行政科
负责综合协调工作、机关行政事务性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以及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考核工作。
(二)综合科
负责拟订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创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景区和全区公民道德教育活动;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战线先进人物评选、审核工作;负责拟订军(警)民共建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协调军(警)民共建活动;参与制定全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负责镇(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监督工作。
(三)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科
负责制订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协调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各镇乡、街道、区直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情况;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情况进行调查,总结推广经验,研究分析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怀柔区精神文明办公室行政编制7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副处级干部1名;科级领导职数3名。
办公室地址:怀柔区青春路21号慧友大厦408室
邮政编码:101400
电话(传真):01069645375
Email:qwwm@bjhr.gov.cn